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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whhjs.com时间:2019-08-29奇闻指数:编辑:admin手机版
2001年的胡文海事件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胡文海事件真相让人痛心,杀坏官这种事情是得到社会舆论的认可的。更何况胡文海是因为走投无路才走上这条道路的,胡文海事件真相就是他不是没有用过法律手段,然而最终还是走上了杀人这条路,可使文海早生千年,水泊梁山又多一好汉矣。
2001年10月26日晚上,在山西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大峪口村,一个有着300多户人家、1000多口人、村里和附近有很多煤矿的村庄,发生了一起特大持枪恶性杀人致14人死亡案,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内,9户人家、8男6女被杀,3人重伤。血案之残酷令人震惊,更让人震惊的是胡文海事件真相。
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26”血案,并当庭宣判:胡文海犯故意杀人罪、私藏枪支弹药罪,两罪并处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海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青海、胡文海的二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胡文海、刘海旺、胡青海不服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省高院驳回,这不禁让人深思,胡文海事件真相到底是什么。2002年1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召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处大会”,宣布了对3名案犯的终审判决。10时30分许,胡文海、刘海旺两人被执行枪决。
赞同胡文海:如果胡文海用文字正常合法手段都告到北京中央政府,还是被包庇,被人弄掉,还打人家一顿之类。这时你说杀了人,合不合法呢?其实我也不是像杀人的胡文海一边,因为毕竟他杀了人,但是如果连中央都这样包庇这些坏官,不理睬这样平民,官官相护,这才是胡文海事件真相。逼到人家去杀人,逼到人家走投无路,才暴露这样的事,何苦呢?
就是因为国家某些官员没意识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才出现这种惨剧!他明知道会死,都这样干,为了什么呢?都是为人民利益!如果有一条法令,能证明坏官真的贪了很多钱,逼到人家走投无路,而证明国家机关长期不受理人家举报,甚至包庇!长期没有理会,而采取杀坏官,是正当防卫这就差不多!
反对胡文海:这个人的初衷是因不满村干部的胡作非为,又告状无门,愤而杀了几个村干部全家共计14人,还有一个串门的别家小孩儿。胡被判处死刑,但据说他对自己的行为一点也不后悔,甚至如英雄一般接受了死刑判决。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大家关注,而其中不少网友更是将胡文海视为为民除害的英雄,甚至呼吁出现更多的胡文海。
我对胡文海的遭遇也是十分同情,但是这种行为的确不值得称道。我也承认,胡文海一案有着不同寻常的一面,似乎胡是出于"正义"的目的,而且是他的合法呼求受到漠视之后才被迫做出这样的行为的。但是,不该用这种杀人的极端手段。
英雄,无私忘我,不辞艰险,为人民利益而英勇奋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恐非英雄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