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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湖北淫魔覃兆明,涉嫌8起案件被判死刑(3人死亡

来源:www.whhjs.com时间:2019-08-19奇闻指数:编辑:admin手机版

湖北淫魔覃兆明,12年时间强将8名女性,其中杀害三人。他还犯15起抢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覃兆明原本是湖北省松滋县的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民,是什么导致他犯下如此惊天大罪的呢?下面就和世界奇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他的犯罪经过和作案动机。

抢劫案迁出惊天案件

覃兆明可以说是监狱里面的常客,曾因抢劫多次入狱,但是警方都没有查出他还犯有惊天案件,直到2012年,覃兆明在广东犯抢劫罪再次入狱,当时松滋警方也在复查松滋抢劫案杀人,结果却在指纹库中发现,抢劫犯覃兆明与当年的松滋糟蹋杀人案的现场指纹非常相似,立即成立专案组前往广东提取覃兆明DNA进行比对,结果发现竟为同一人。

糟蹋8人致死3人惨剧被揭开

松滋警方立即审讯了覃兆明,在他身上竟然迁出了8起案件,并且还杀害其中三人。

1、松滋糟蹋杀人

覃兆明于2000年3月30日晚10时许,在松滋市新江口镇尾随被害人冉某某来到松滋河德胜村堤段,他采用掐颈的手段将冉某某拖到大堤下的河边,实施了糟蹋,并致冉某某的皮下肌肉、气管出血,导致其呼吸道受阻后窒息死亡。

同年12月10日晚6时许,覃兆明采用相同的手段在松滋市米积台车站附近,将被害人刘某某带至沙道观镇龙台村与泰山闸村交界的一条村级公路,对刘某某实施了糟蹋,致其呼吸阻塞,造成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

2、广东抢劫杀人

2011年10月6日、10月21日、11月20日和2012年2月11日晚,覃兆明先后在荆州开发区联合办事处三板桥铁路道口附近、三板桥附近、沙市区关沮乡八号路附近和岑河镇庙兴砖瓦厂附近,骑摩托车分别尾随骑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赵某等4人,后用手或皮带将4被害人掐勒昏迷后,并实施了糟蹋。覃兆明实施糟蹋的过程中,还分别抢走了其中3名受害人的手机、现金等,对其中一人抢劫未果,其于2012年7月6日被沙市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刑。

覃兆明犯罪心理分析

民警分析覃兆明的犯罪心理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嫌疑人离婚后生理需要得不到满足,仇视女性。二是性心理不正常,有粗暴倾向,三起命案都发生在其与前妻离婚之后,并且作案前都曾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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