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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whhjs.com时间:2019-11-10奇闻指数:编辑:admin手机版
在清朝顺治二年,也就是1645年,在这年发生过两起大屠杀事件,分别就是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而扬州十日的屠杀要更为的惨烈与悲壮,那么扬州十日的经过又是怎样的呢?具体的屠杀人数在多人呢?下面就和世界奇闻网小编来一起了解下吧!
扬州十日是指史可法率领扬州人民阻挡清军南侵守卫战失败后,清军对扬州城内人民展开的大屠杀。清军在扬州城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也被称之为史上最惨的屠杀案。
扬州在激烈抵抗后失陷,清兵屠戮劫掠,十日不封刀。据扬州十日记载描述:“几世繁华的扬州城是时“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城中积尸如乱麻”。扬州居民除少数破城前逃出和个别在清军入城后隐蔽较深幸免于难者以外,几乎全部惨遭屠杀,仅被收殓的尸体就超80万具。看完了这悲惨的结局之后,我们在来看看扬州十日的历史背景以及被屠城的原因分析。
南明弘光元年、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在多铎的率领下,分兵亳州、徐州两路,向南推进,势如破竹,直至扬州。史可法收兵退保扬州。刘泽清、刘良佑以入卫南京为名,率部南逃 。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八日,南明降将李成栋,率清兵南下包围扬州城,史可法急令各镇赴援,均无响应。降将李遇春到城下劝降,史可法命令放箭射回。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九日,明将许定国引多铎师至扬州,扬州被清水陆各军重围。守将史可法统率军民,坚守孤城,同时,向弘光皇帝求援,弘光不应,扬州告急,四月二十一日,南明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歧凤欲劫史可法出降,史可法以大义叱责之,二人遂拔营降清。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二十四日,清军以红衣大炮试轰扬州城,形势危急,史可法用血书告急朝廷,未得回音。南明的各镇兵马不听史可法调度,从军事上讲,孤城扬州已难有作为。史可法知其不可而为之,决定抗战到底,一死报国。
当时,清军至少有十万人,扬州守兵仅万余人。两军战前,羽檄交驰。多铎派明降将劝降,后多尔衮致书诱降,史可法回信拒绝投降。史可法说:“我为朝廷首辅,岂肯反面事人?”后多铎亲自出马,连发五封书信,史可法不启封便付之一炬。
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二十五日终因弹尽粮绝,城陷。史可法欲以佩刀自杀,部属强行夺过佩刀,拥其走入小东门,清军迎面而来,史可法大呼:“我史督师也!可引见汝兵主。”多铎以宾礼相待,口称先生,当面劝降,许以高官厚禄,“前以书谒请,而先生不从。今忠义既成,当畀重任,为我收拾江南。”在多铎百般的诱降时,史可法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为朝廷大臣,岂肯偷生为万世罪人!吾头可断,身不可辱,愿速死,从先帝于地下”;“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我头可断,而态不可屈。我意已决,即碎尸万段,甘之如饴,但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后壮烈就义,终年45岁。
史可法的部下在这种情形下,仍率余部继续鏖战,直至流尽最后一滴血。如总兵刘肇基、骁将马应魁、幕僚何刚、天主教徒、炮队专家陈于阶,或是死于街上的战斗或是自杀。史可法的全部19名私人幕僚都遇难了。但是由于随后日子里发生的暴行,他们的死难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清军占领扬州后,纵兵屠掠,十日封刀,史称“扬州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