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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whhjs.com时间:2019-10-25奇闻指数:编辑:admin手机版
我恨不得把你千刀万剐,这用来形容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恨之入骨。那在古代,千刀万剐也是恨一个人吗?非也,千刀万剐是把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的割下来。听着就让人害怕。俗话说的凌迟就是这样来的。八国联军进攻北京城时,外国照相师拍摄了许许多多的凌迟图片。看到这些凌迟图片,让我们看到了古代中国刑法的残忍。
凌迟在秦汉左右就已经出现,但国家法典不允许,算是私刑。凌迟刑始于五代,法定于辽。宋仁宗时开始使用凌迟刑,宋神宗熙宁以后成为常刑。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凌迟正式成为法定死刑的一种。
汉朝以后,中国古代谨慎定义律法的刑罚规范。一个好的王朝必须尽力抑制死刑的数量,必须废除最残酷的肉刑。因此,隋朝为他们的权力制定了“五刑笞、杖、徒、流、死。唐朝也采行这项系统,后来的几代亦相继跟随,唐朝的刑罚有明显减轻。宋朝凌迟刑的持续扩张,但同样地王权拒绝更改刑律,因此《宋刑统》仍然不见凌迟的名目。首先,它是遵循人类宗教的牺牲教义,用以对抗流血叛乱的紧急措施。宋神宗时, 王安石变法爆发党派之争,除了凌迟,腰斩也成为当时经常使用的刑罚从宋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 从凌迟图片可以看出凌迟是非常残酷的!
在明朝以及明以前,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不赦的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至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清朝在修订《大清现行律例》时,正式取消了凌迟刑。
石达开受刑时,被割一百多刀,他从始至终默然无声。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使清军官兵感到震惊,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卑不亢,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是丑类之最悍者。刘瑾是个有权但没有文化的宦官,他以为自己架空皇帝操纵朝纲,最后起了想当皇帝的念头!明武宗虽然贪玩,但还不至于傻到甘心让别人篡位的程度,所以当从刘瑾家里抄出龙袍、玉玺,从随身扇子里查出凶器的时候,他就认为刘瑾就像快成精的妖怪一样,需要千刀万剐才能破除魔障,防止其阴魂不散!不仅是要碎尸,还默许别人吃掉他的肉,从当时的迷信角度出发,可以理解朱厚照不给刘瑾留全尸并且不等秋后就动手的做法。
袁崇焕:明末抗清名将,崇祯皇帝中皇太极反间计,以为袁崇焕谋反,将其凌迟处死。行刑时,北京围观百姓争夺其肉,下酒生食之十八岁的女共产党员杨宸英、白正秀烈士,1928年在汉口散发传单被捕。后在一马场上被扒光衣服先割掉乳房,然后被郐子手惨无人道地用刺刀一刀刀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