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历史趣闻 > 手机访问:m.whhjs.com
来源:www.whhjs.com时间:2019-09-22奇闻指数:编辑:admin手机版
打板子俗称打屁股,也称杖刑。打板子在我国古代可是十分常见的,在古代,任何一个主子都可以去杖责他的奴才。我以前看过很多宫廷剧,上面的一些小主不开心或者被皇上等训斥,便会迁怒这些做奴才的,而最常见的刑罚便是打屁股,奴才们对此也是敢怒不敢言。
打板子也叫杖刑,古代刑罚之一,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
其后相沿直至清末。打板子是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中国古代用大竹板或大荆条拷打犯人脊背臀腿的刑罚(见五刑)。杖刑的起源甚早,《尚书·舜典》有“鞭作官刑”的说法,意即用鞭杖惩罚失职的官吏。
趴在板凳一是为行刑便利,二是为控制伤害程度。古代杖刑并不是严格要求趴板凳的。行刑时有时候会直接趴在地上,也有的是绑在树桩或者木桩上。与趴在地上相比,趴在凳上容易固定,杖刑的行刑人不用弯腰就能打到合适部位,很轻松,也算为古代公务员减轻工作量。
打板子是轻度判罚,无论趴地上还是绑在木桩上,承受身体的都是坚固物,力缓冲全部作用于犯人,很容易造成严重伤害。代以前打板子没有固定部位,很多犯人常被活活打死。至《明堂针灸图》出现,人们知晓屁股肉厚且穴位少,李世民对罚打作了改进——以屁股作为罚打部位。
痛苦。既是刑罚,就不可能不产生痛苦,但杖责的痛苦可能一般人想象不到。一般古代公堂中所使用的板子,最小号的也是要在20斤以上,大号的可达到40-50斤,这样的重量高高举起再重重落下,估计没几个能受得了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往往犯人一听见打板子就吓得要死的原因。
技巧。没错,360行每行都有自己的技巧,衙役也不例外。古代的衙役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的,首先要练好的就是打板子。练习方法有两种,他们所要达到的目的也不相同。
古代打板子很普遍,官刑私刑都有,历朝历代的官刑规定都不一样,至于私刑更是千奇百怪,所以打几下的都有。不过一般来说,早期多是一板打一下,后期(比如明清)多是左右屁股各打一下记作一板。
事实上,打板子中一些残酷的规定都在明清时期,比如裸臀(始于宋代,但盛于明清)、左右各一下记为一板、五板一换人,等等。但数量有所减少。宋代经常有重责八十,清朝一般二十较为常见,四十也有,八十就肯定能打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