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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whhjs.com时间:2019-09-19奇闻指数:编辑:admin手机版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总会有人做错事,但是在古代,做错事要进大牢,进入牢房后,还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身体上的惩罚,脱裤子打板子就是其中的一种。相比于古代,现在处理罪犯的方法可是文明了不少。脱裤子打板子,顾名思义,就是把你的裤子扒掉,然后拿着板子打你的屁股。打完后疼的根本就不敢走路。十分残忍。
那是很久远的事了。只记得柳青在《创业史》里曾描绘过:说王瞎子年轻时曾偷过东西,运气差被衙役抓了,当街褪下粗布的裤子,露出丑陋难看的屁股被打。挨打后的王瞎子从此幡然悔悟洗心革面改过自新,发下毒誓,一辈子绝不碰别人一针一线,并以此警示后人。这办法好!清朝打屁股用鞭子、板子以及沿袭宋朝的水火棍,叫做笞刑或杖责。
后来发展到用荆条,有的还是带刺的荆条,打过后需要别人帮忙一根一根用绣花针挑刺,很麻烦。若用板子就简单多了,脱了裤子只顾打,一般用力打1-2下,屁股就开始红肿,再打到10下左右,屁股肿胀发硬发麻,基本上没啥感觉。但打过后一般得将养15天左右,才能消肿,没法坐躺,睡觉时只能匍匐,还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古人打官司,男性输者常会被当街脱裤子打板子,女性会被在后衙女监脱裤子打板子。
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发生了缇萦上书救父的事件以后,文帝刘恒下诏废除肉刑,改用其他刑罚替代,其中当用劓刑的改为笞三百,当斩左脚趾者改为笞五百,但是,笞三百或五百大多能把人打死,这比原来的肉刑还厉害。于是汉景帝刘启在前元元年(前156)下诏说,用笞杖与死罪没有什么两样,即使不死,也落重残。因此他把文帝规定的笞五百改为笞三百,笞三百改为笞二百。
这样做,许多囚犯仍然被打死。到中元元年(前144),景帝又下诏把笞三百改为笞二百,二百减为一百,并且“定棰令”。棰是笞杖所用的刑具,当时规定棰长五尺,用竹子制作,大头直径一寸,小头半寸,竹节要削平,行刑时抽打臀部。从此以后,按照这样的规定,受刑的犯人才可以保全性命。
对于这样的情节,我们可以经常从古装剧中看到,这就是古代衙门里经常使用的刑罚——杖责(俗称“打板子”)。对于杖责,算是一种惩罚,也算一种手段。一方面是案子已结后对当事人的惩罚,另一方面也可以算做为了拿到口供的一种强迫手段。但我觉得现代人可能忽略了其中的血腥,那我就从下面两个方面说说吧:1、 痛苦。既是刑罚,就不可能不产生痛苦,但杖责的痛苦可能一般人想象不到。
一般古代公堂中所使用的板子,最小号的也是要在20斤以上,大号的可达到40-50斤,这样的重量高高举起再重重落下,估计没几个能受得了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往往犯人一听见打板子就吓得要死的原因。2、 技巧。没错,360行每行都有自己的技巧,衙役也不例外。古代的衙役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的,首先要练好的就是打板子。练习方法有两种,他们所要达到的目的也不相同。
据记载,珍妃是在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八日(1894年)这天,遭到的“褫衣廷杖”,在清朝历史上,皇妃遭受这种处罚还是第一次。太医张仲元脉案记载:珍妃被打后是“抽搐气闭,牙关紧闭”、“人事不醒,周身筋脉颤动”、“恶寒发烧,周身筋脉疼痛”。十月二十九日,慈禧又下旨将珍妃与瑾妃一起降为贵人。